自101年起配合內政部「低收入戶住宅補貼辦法」暨本局「臺北市低收入戶承租住宅租金費用補貼實施計畫」辦理租金補貼,以協助家庭所得較低及弱勢條件之市民居住於適居之住宅。
申請條件
- 為 設籍本市 低收入戶列冊 人口。
- 家庭成員都 沒有 自己的住宅且有租屋事實,可申請「低收入戶承租住宅租金補貼」。
- 承租人之 戶籍地 且 租屋地 須在 台北市 。
- 申請人必須為 承租人 。
- 於每年公告受理期間提出申請:
- 每年 1 月 至 12 月 間可申請 低收入戶承租住宅租金補貼 方案
- 申請方式:
- 掛號郵寄 (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)104105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8樓
- 至「臺北市租金補貼網」 線上申請 (須有台北通金質會員帳號) 。
- 申請書表 免費 提供:受理期間至 都發局 、 各區公所 索取或至 都發局網站 、「臺北市租金補貼網」下載。